8月-9月/西安/第一届西北地区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第二轮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08 点击数:

关于举办第一届西北地区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的通知(第二轮)


西北地区各有关高校::

  为激发西北地区高等院校大学生学习大学物理的积极性和培养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提高运用物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研究决定,拟于2023年8月-9月举办第一届西北地区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组委会西北地区分委员会

   陕西省物理学会、

承办:西安交通大学

二、比赛类别

第一届西北地区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涵盖以下三个类别。

1.  命题类创新作品

  参赛学生从竞赛组委会公布的命题类项目中选题,按要求提交作品。题目要求参见附件1:  西北地区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命题类题目(见第一轮通知)。

2.  自选课题类创新作品

  参赛学生从竞赛组委会公布的自选类项目中选题,按要求提交作品。题目要求参见附件2: 西北地区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自选类题目(第一轮通知)。

3.  大学生物理实验讲课比赛

  参赛学生根据竞赛组委会公布的讲课比赛形式及要求,自选讲课内容,按要求提交讲课视频。竞赛形式及要求参见附件3:西北地区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大学生物理实验讲课竞赛细则及评审标准(见第一轮通知)。

三、参赛资格和要求

  1. 参赛对象为西北地区各类高等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在籍本 (专) 科学生。

  2. 参赛者以学校为单位选择各类别项目参赛。每个学校最多可报10支队伍,其中命题类和自选类每类最多5支队伍,讲课类最多3支队伍。

  3. 每支队伍参赛指导教师不得多于2人,学生最多5人,其中讲课类项目学生最多3人。

  4. 所有竞赛类别,本年度以前获得过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创新)三等奖(含)以上的学生、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作品不再参加本竞赛。

  5. 参赛高校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组织事宜,包括组队、报名、格式审查、赛前准备等。参赛队员自备设备、器材和作品,费用由各参赛高校自行解决。

  6. 初赛形式为网络评审,初赛不收取报名费,竞赛评委由各高校教师担任,原则上每所学校选派5 名评委(可以是指导老师老师兼任),参赛高校请提供对应的评委数目参与初赛评审。

  7. 进入决赛的队伍参加线下答辩每支队伍提交1000元报名费,汇款方式另行通知。(此报名费用主要用于线下答辩的场地费和评审费。)

四、竞赛组织实施步骤

  1.预先公开竞赛题目(附件1、2、3),选手组队在本校进行准备。

  2. 各参赛高校将赛题要求的参赛资料包括(研究报告、演示PPT、视频资料等)按要求提交至竞赛组委会。

  3. 各参赛高校在8月1日-8月20日向组委会提交正式报名、上传参赛资料、详细方案见报名须知(见文末)。

五、竞赛评奖办法

  1. 组委会拟从各高校遴选评审专家,对各个项目进行网络初评。专家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评阅项目资料和实验视频资料,对每件作品进行评分。组委会将在9 月初公开发布初评结果及第三轮竞赛 (决赛) 通知。 进入决赛的队伍数目为初赛队伍数目的30%。

  2. 进入决赛的作品,拟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评比和展示,具体

形式和规则在第三轮通知里明确。

  3. 组委会在答辩结束后公示决赛成绩,公布获奖名单。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按照参赛队伍,设特等奖(15%) 、一等奖(25%)、二等奖(40%),根据参赛作品情况决定是否设置若干优秀奖。

七、其他

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述敏:15319714922,锁高洁:18729078043

西安交通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http://epc.xjtu.edu.cn/

邮箱:epc-xjtu@xjtu.edu.cn

2. 领队须知

  第一届西北地区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在组织过程中将竞赛组委会的相关要求,请各学校领队加入QQ群:713428712,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3. 其他事宜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2)对于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参见《2023年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创新)违规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3)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宣传、发布、展览等权利;

  (4)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一届西北地区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工作委员会

西安交通大学(代章)

2023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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